德国阳光电池储存环境及注意事项

德国阳光蓄电池用户如收到货物后,不立即使用,应按照以下操作进行储存:

因为所有蓄电池因内部的电化学反应会造成自放电,要将蓄电池储存或退出运行较长时间,蓄电池应首先进行完全充电,储存在20℃干燥、清洁、通风的室内。如果储存时间超过12个月,应在每个储存间隔时间(12个月)都应进行补充充电。在较高的存储温度环境中蓄电池会加速自放电,如果平均温度高于25℃,再次补充充电的间隔时间应减少一半。对蓄电池未能作适当充电将会影响蓄电池的性能及使用寿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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